公 告 日:
108.08.14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標  題: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趙怡青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08年8月13日107板金職四字第281號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1件。
檔案下載: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趙怡青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08年8月13日107板金職四字第281號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1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輝107司執公字第2673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趙怡青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08年8月13日107板金職四字第281號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26734號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趙怡青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節本:
  主旨:本院定於108年9月17日上午10時在台灣金服投標室,就債務人所有不動產實施分配,請屆時到場,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13  日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