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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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刑事廳
標  題: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校園模擬法庭活動訊息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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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校園模擬法庭活動訊息新聞稿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校園模擬法庭活動訊息
  司法院為使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的理念得以深植校園,自今年7月起逐步推動校園模擬法庭,同時也藉此普及法治教育,進而增進校園學子之民主參與及法治精神。
  8月6日於新北市立清水高級中學舉辦校園模擬法庭活動,活動過程由新北地院時瑋辰法官、方信琇書記官,及清水高中林俐均老師、呂仁傑老師、張婷婷教務主任帶領同學模擬演練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庭活動,司法院刑事廳蘇素娥廳長全程與會。結束後並進行座談交流,獲得參與學生熱烈迴響。蘇素娥廳長於座談時表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為司法院正在推動的重要法案,過去二年於全國各地方法院模擬法庭的演練,已使審檢辯等實務界人士逐漸熟悉草案內容;現階段推廣校園模擬法庭之目的,除得以讓校園學子瞭解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的理念外,更希望能擴大推廣制度理念,普及深耕法治教育。本次校園模擬最珍貴之處,在於讓同學們實際參與評議的過程,學習彼此溝通、相互說服,獲取多元的觀點及資訊,最終達成最妥適的判斷,體驗審議式民主之精神。
  8月7日則於國立嘉義高級中學辦理,由嘉義地院蘇姵文庭長、李尤倩法官助理及嘉義高中張乃勻老師帶領同學演練,參與演出及旁聽同學共約180人,模擬法庭演練完畢後之座談時間,同學們發言踴躍,對於國民法官制度進行深度交流。
  校園推廣計畫,包括舉辦校園模擬法庭及校園宣導活動。校園模擬法庭部分,國中以上之學校均可申請,大學部分則限法律系所申請,由司法院提供案例、劇本、道具、法袍,並安排人員到校協助及指導學生進行模擬。校園宣導活動部分,歡迎各大專院校、系所辦公室或社團,以及國中以上學校提出活動計畫,可在既有的活動內結合國民法官制度內容,或規劃國民法官專屬活動,司法院再依計畫內容,綜合考量相關條件後,核可協助事項。
  校園模擬法庭的活動期間至108年11月30日止,司法院誠摯歡迎全國各國、高中及大專院校踴躍提出申請,詳細內容,請見司法院網站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專區(網址:http://social.judicial.gov.tw/Lay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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