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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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登記處
標  題: 公告張國良、陳誼靜於中華民國108年08月02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公告張國良、陳誼靜於中華民國108年08月02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8 月 2 日
發文字號:橋院秋登108年度財登字第52號

主旨:公告張國良、陳誼靜於中華民國108年08月02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第1項、第105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39號(108年度財登字第52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張國良    妻:陳誼靜     
    二、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清冊:如附件財產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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