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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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標  題: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8年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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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8年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新聞稿

108年「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
 為使民眾瞭解法院審理程序、審判原理原則、各項司法透明機制及當前推行「勞動事件法」重大司法革新政策,建立司法與社會直接溝通對話平臺,透過公民法治教育推展並融入廉政宣導內涵,提升民眾對司法正確認知與信賴,苗栗地院於108年8月1日上午9時30分辦理108年「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
 本次活動邀請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勞資關係科及勞工服務科、苗栗縣總工會、產業總工會及職業總工會等工會組織,及苗栗縣轄區公營事業機構、光電、科技、石化、建材及紡織等各大公司相關人員共計48人參訪法院。活動首先藉由影片簡介法院各項業務與組織概況,再由專人詳細解說並分組引導前往刑事法庭、民事法庭旁聽,讓參訪對象瞭解法官實際開庭情況,隨後前往投標室,由民事執行處張文玲科長介紹法院辦理土地、房屋等法拍之流程與操作硬體設備,並簡介通訊投標之方法,參訪對象對於法拍程序尤感興趣。
 在進行座談會前,先由民事庭宋國鎮庭長講授即將施行之「勞動事件法」修法重點及未來訴訟變革方向,詳細解說有關勞動事件範圍、法院設立勞動專庭或專股、降低勞方訴訟障礙(如事件管轄、裁判費、工會提起訴訟等)、起訴前由1名專業法官及2名遴選調解委員共同組成勞動調解會並得提出調解方案,且應於3個月內以3次期日終結調解之原則,及調解不成立後續之訴訟程序、保全程序等重要規定內容。另由政風室於課程講授後,宣導防範破壞司法信譽及利用網路系統查詢律師之方法,避免民眾遭受詐騙。
 接著由胡文傑院長主持交流座談會,民事庭宋國鎮庭長、刑事庭魏宏安庭長、少家庭李麗萍庭長及書記官長劉秋雯共同參與,參與座談之人員針對勞動契約條款、勞動調解委員角色及法院辦理參訪對象與流程等事項提問,並由本院相關人員逐一回應,多數參訪民眾對本次活動均表示很有收穫,使其對法院實際運作有深入認識。
 藉由本次活動讓參訪人員對即將施行之「勞動事件法」有基礎認識,期能將參訪法院的經驗及正確認知分享給更多民眾知悉,以提升司法透明度並拉近司法與人民之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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