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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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公告聲請人謝豐林遺失提存通知書正本

公告聲請人謝豐林遺失提存通知書正本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8 月 1 日
發文字號:(88)存 字第 196 號

主旨:因聲請人謝豐林遺失提存通知書正本,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88年度存字第196號提存物新台幣2,850元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黃錫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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