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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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法官評鑑委員會
標  題: 法官評鑑委員會108年度評字第4號決議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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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委員會108年度評字第4號決議新聞稿

法官評鑑委員會108年度評字第4號決議之說明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於108年5月9日具狀請求對臺灣臺東地方法院郭○○法官進行個案評鑑,經本會以108年度評字第4號受理在案,並於108年7月18日第4屆第20次會議作成決議:受評鑑法官郭〇〇報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或其他較重之處分。(全文詳附件新聞稿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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