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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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標  題: 公示送達108司執公字第74483號應受送達人彭美珍之執行命令2件。

公示送達108司執公字第74483號應受送達人彭美珍之執行命令2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輝108司執公字第7448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彭美珍之執行命令2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74483號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彭美珍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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