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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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108年度取智 字第 1553 號公告遺失提存通知書乙件

108年度取智 字第 1553 號公告遺失提存通知書乙件

發文字號:(108)取智 字第 1553 號

主旨:因聲請人財團法人台北市艋舺龍山寺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98年度存字第3295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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