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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日:
108.07.26
發布單位: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標 題:
預告廢止「各級法院法官評核辦法」
檔案下載:
01公告.pdf
02各級法院法官評核辦法原條文.doc
03各級法院法官評核辦法廢止理由.docx
預告廢止「各級法院法官評核辦法」
司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院台廳司一字第1080019877號
主旨:預告廢止「各級法院法官評核辦法」。
依據: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司法院。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
三、原條文如附件,並另登載於司法院公報及本院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judicial.gov.tw)「法規草案」項下。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刊登公報(網站)之日起14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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