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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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刑事廳
標  題: 「釋字第775號解釋公布後量刑新趨勢」分區研習會(南部場)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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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775號解釋公布後量刑新趨勢」分區研習會(南部場)新聞稿

  為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彰顯裁判之公平及妥當,同時回應外界對公平、透明、妥適量刑之期待,本院於民國108年7月19日上午,在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舉辦第四場「釋字第775號解釋公布後量刑新趨勢」分區(南區)研習會,藉此熟悉未來實務量刑之新趨勢。
  南區研習會由司法院刑事廳蘇素娥廳長主持,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王皇玉教授擔任主講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陳明呈法官、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王子榮法官擔任與談人。同時由林尚諭調辦事法官介紹司法院所製作之量刑資訊系統、量刑趨勢建議系統、量刑審酌事項參考表及函頒之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洪兆隆院長、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莊秋桃院長、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吳進寶院長、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李淑惠院長,及南區法院庭長、法官、檢察官與律師等法曹三方出席講習。
  王教授藉由比較德國法及我國法之累犯規定,檢討「累犯一律加重處罰制度之問題」,並介紹德國刑法上有關累犯之規定及德國聯邦議會於 2018年提出之累犯加重處罰草案。關於刑事案件如何採取二階段審理模式方面,王教授提出瑞士刑事訴訟法第342條供與會人員參考;惟提醒若強制所有刑事案件一律以二階段方式審理,恐有違訴訟經濟,且倘若將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行為方式、人格、品行等科刑資料公開,除可能對社會大眾形成負面不良之犯罪模仿效果,亦有侵害被告人格及隱私之虞,對其再社會化與社會復歸恐有不良影響。陳明呈法官先從累犯加重其刑之基本立場談起,反思審判實務上偏重「從最低度刑起算」之狀況,並整理分析自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作成後,實務上二、三審有關累犯適用之見解。王子榮法官認為累犯加重其刑之規定並無實質意義與成效,危險預防之目的應從保安處分制度著手,除了分析累犯是否加重其刑之裁量因素之外,並建議量刑應有整體之架構,避免一律從最低度刑起算量刑,為案件找出新量刑定錨點。
  本次研習會是最後一場「釋字第775號解釋公布後量刑新趨勢」分區研討會,司法院將依本號解釋意旨,參酌各區研習會主講人、與談人及與會人員之意見,研議修正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期能建構完善而妥適之量刑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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