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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日:
108.07.16
發布單位:
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科簡股
標 題:
106年度執破字第1號第五次債權人會議訂於108/8/23上午10時召開。
106年度執破字第1號第五次債權人會議訂於108/8/23上午10時召開。
主旨:本院受理106年度執破字第1號偉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產
執行事件,定於民國108年8月23日上午10時許召開第五次
債權人會議,請準時出席。
說明:
一、本院受理106年度破字第1號宣告破產事件(106年度執破字
第1號),經於106年4月10日裁定宣告偉盟工業股份有限公
司破產在案。
二、茲定於108年8月23日上午10時在本院(新竹縣竹北市興隆
路2段265號)第二十二法庭召開第五次債權人會議,請準
時出席。
三、本次會議預定進行事項如下:
(一)破產管理人編造破產人資產表及其債權人、債務人清
冊,及報告破產事務之進行狀況。
(二)債權人會議議決事項如下:
1、優先債權─員工資遣費於第四次債權人會議中經債權
人表決同意予以優先清償,破產管理人已依法製作分
配表並經法院准許認可,且無人提出異議,於108年4
月2日匯款予員工共計新台幣(下同)9,208,393元完畢
乙案,提請追認。
2、已申報有優先權之債權人1,905,385元(含稅捐547,51
7元及強制執行費1,357,868元 ),先於他債權人受清
償分配。
3、一般債權人依申報債權金額10% 之比例進行第一次分
配。
4、破產管理人與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就三義交流
道至三義減壓池1000m/m 管線(潛盾)工程爭議,向行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請調解後,同意破產管理人就
調解結果為包括但不限於提出異議、接受等行為。
5、選任監查人。
四、請有意推薦監查人之債權人於108年7月31日前(以郵戳為
憑,逾期不予受理),填具擬推薦監查人之姓名、學經歷
及聯絡地址電話,以掛號郵寄至「403台中市臺灣大道二
段536號5樓之1偉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楊保安
會計師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