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6.17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登記處
標  題: 公告潘明峰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臺灣省花蓮縣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美港教會變更登記

公告潘明峰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臺灣省花蓮縣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美港教會變更登記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108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花院嶽民108法登他字第 52 號

主旨:公告潘明峰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臺灣省花蓮縣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美港教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8年06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4號(案號為108年度法登他字第5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3屆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4屆理監事;姓名及如下:
     董事長   潘明峰   
                 
     董 事   潘麗蓉   
                 
     董 事   李敬中   
     董 事   詹超雲   
                 
     董 事   黃明智   
                 
     董 事   林秀美   
     董 事   趙傳愷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潘明峰。
   三、捐助章程第三條修正。     

     主  任 陳宏城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