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
108.06.13
|
發布單位: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非訟中心善股 |
標 題: |
公示催告108年度司催字第52號裁定 |
檔案下載: |
|
公示催告108年度司催字第52號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催字第52號
聲 請 人 黃煇哲(即黃內科診所黃丙丁之繼承人)
住嘉義市西區民族路730號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 20 日內,向本院聲請公告
於法院網站。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
站之日起四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依聲請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4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朱旆瑩
┌──────────────────────────────────────────────────────┐
│股票附表: 108年度司催字第52號 │
├──┬───────────────┬──────────────┬────┬───┬────┬──────┤
│ 編 │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 備 考 │
│ 號 │ │ │ │ │ │ │
├──┼───────────────┼──────────────┼────┼───┼────┼──────┤
│001 │嘉光育樂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205-4 │ │ 1 │1000│股東戶號0103│
├──┼───────────────┼──────────────┼────┼───┼────┼──────┤
│002 │嘉光育樂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206-6 │ │ 1 │1000│股東戶號0103│
├──┼───────────────┼──────────────┼────┼───┼────┼──────┤
│003 │嘉光育樂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2411-5 │ │ 1 │1000│股東戶號0103│
└──┴───────────────┴──────────────┴────┴───┴────┴──────┘
附記:
★一、請聲請人收受送達後先行核對上列附表及聲請人姓名(如
有錯誤請聯絡承辦股更正),確認無誤後,應於本裁定送
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聲請公告於法院網站。
二、聲請人得於聲請網站公告狀到達法院 7 個工作日後,自
行至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
三、自主文第四項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 3 個月內,另
行檢附本裁定及法院網路公告全文,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