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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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公告聲請人祭祀公業王昭遺失本院107年度存字第14號提存通知書

公告聲請人祭祀公業王昭遺失本院107年度存字第14號提存通知書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6 月 13 日
發文字號:(107)存 字第 14 號

主旨:因聲請人祭祀公業王昭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7年度存字第14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任 全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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