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
1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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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臺灣台南地方法院 |
標 題: |
地上租地建物所有權人優先承買公告 |
地上租地建物所有權人優先承買公告
例稿名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21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08司執迅字第8465號
主旨:公告徵詢地上租地建物所有權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
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司執字第8465號債權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
區分署與債務人胡榮興間給付租金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
國108年5月21日將債務人胡榮興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
,以總價新台幣141,000元拍定在案。
二、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地上租地建物所有權
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10日內,檢具租地建物租賃契約書
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
先承買。逾期不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三、財產明細:臺南市善化區胡厝段255地號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