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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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108年度取智字第984號公告遺失提存通知書乙件

108年度取智字第984號公告遺失提存通知書乙件

發文字號:(108)取智 字第 984 號

主旨:因聲請人林黃彩琴之全體繼承人林雅萍、林經勛遺失提存通知
   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4年度存字第5893號提存物之聲請如
   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  任 劉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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