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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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號: 院台廳民三字第1080013396號
發布單位: 司法院民事廳
標  題: 預告修正「提存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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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提存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

主旨:預告修正「提存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司法院。
二、修正依據:提存法第29條。
三、「提存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並另登載於司法院公報及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judicial.gov.tw)「法規草案」項下。
四、對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任何人均得於刊登公報(網站)之日起14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民事廳。
(二)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23618577分機642
(四)傳真:02-23816604
(五)電子郵件:andree@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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