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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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標  題: 預告修正「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七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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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七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

主旨:預告修正「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七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司法院。
二、修正依據:法官法第七條第六項。
三、「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七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並另登載於司法院公報及本院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法規草案」項下。
四、為爭取時效,俾利業務順暢進行,對本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任何人均得於刊登公報(網站)之日起7日內以郵件、傳真或電子郵件向本院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二)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三)電話:(02)2361-8577轉280
(四)傳真:(02)2361-2464
(五)電子郵件:sonia812@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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