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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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民事廳
標  題: 立法院三讀通過強制執行法第115條之1修正條文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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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強制執行法第115條之1修正條文新聞稿

立法院於108年5月10日召開第9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三讀通過強制執行法第115條之1修正條文,其修正重點為:(一)對於薪資或以維持債務人或其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為目的之繼續性給付債權之扣押比例上限,明定不得逾各期給付數額三分之一;(二)執行法院斟酌債務人與債權人生活狀況及其他情事,認有失公平者,得不受上開扣押比例限制,但仍應預留適當之生活費用予債務人。
因應上開修正,本院已著手研修「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書狀範例、執行文書例稿等相關部分,俾於新法公布施行後,實務得以迅速配合運作,以落實修法精神,維護執行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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