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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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標  題: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聲請釋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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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聲請釋憲新聞稿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聲請釋憲新聞稿
  合議庭受理公務人員退休年改事件,對所適用之民國106年8月9日公布、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6條(有關優惠存款利率)、第37條(有關退休所得替代率)及第39條(有關退休所得超過退休所得替代率之扣減)等規定,確信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財產權保障,而有牴觸憲法第15條、第18條及第23條規定之疑義。爰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合議庭成員:審判長法官林惠瑜、法官洪遠亮、法官張瑜鳳、法官黃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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