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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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標  題: 公示送達共有人林孝德行使優先承買權函一件。

公示送達共有人林孝德行使優先承買權函一件。

主旨:請於說明二所示期限內,聲明願否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附表所示不動產,逾期未表示,視為放棄,請查照。
附表:臺東縣臺東市台東段第549-2、549-19、549-20、549-23地號土地及同段第2523、2525、3786號建物及增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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