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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日:
108.05.02
發布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明股
標 題:
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司執明字第129348號應公示送達債務人 蔡富安之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08年4月30日108板金職四字第62號拍賣通知一件。
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司執明字第129348號應公示送達債務人 蔡富安之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08年4月30日108板金職四字第62號拍賣通知一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輝107司執明字第12934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蔡富安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08年4月30日108板金職四字第62號拍賣通知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7年度司執明字第129348號給付簽帳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
二、應送達之前開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債務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節本:(拍賣公告)
主旨:本院定於108年5月22日上午11時在台灣金服投標室,就
債務人所有不動產實施第3次公開拍賣,請屆時到場,
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30 日
民事執行處明股書記官謝麗秋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明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