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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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
標  題: 公告本院108年度除字第32號除權判決事件之判決要旨

公告本院108年度除字第32號除權判決事件之判決要旨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雲院忠民真108年度除字第32號
本文:
主  旨:公告本院108年度除字第32號除權判決事件之判決要
     旨。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550條、第564條。
                   書記官 郭雅妮
附錄: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節本    108年度除字第32號
聲 請 人 謝鈴微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理由部分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昱辰
以上節本係照正本節錄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郭雅妮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 考
0001  合眾紙業 0077-ND0007634-4  股票 1  1000
    股份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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