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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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標  題: 107司執字第116423號應受送達人陳文彬公示送達公告

107司執字第116423號應受送達人陳文彬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107司執惠字第11642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文彬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
公告事項: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116423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張松引即張炎山即張炎煌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惠股書記官王珮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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