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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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民事廳
標  題: 修正發布「集中保管有價證券之提存及其償還金替代證券孳息代為受取辦法」第7條、第7條之1、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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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集中保管有價證券之提存及其償還金替代證券孳息代為受取辦法」第7條、第7條之1、第9條

修正發布「集中保管有價證券之提存及其償還金替代證券孳息代為受取辦法」第7條、第7條之1、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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