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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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凌股
標  題: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婉竹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08年4月18日107板金職忠字第454號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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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婉竹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08年4月18日107板金職忠字第454號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各1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輝106司執凌字第14139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婉竹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08年4月18日107板金職忠字第454號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6年度司執字第141392號債權人蔡雅雯等與債務人王婉竹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節本:(分配期日通知)
 主旨:本公司於108年5月28日上午10時在本公司拍賣處實行分   配,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凌股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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