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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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本院受理108年度存字第311號清償提存事件,提存人郭川上,因不能確知孰為受取權人,提存通知書乙件特予公告。

本院受理108年度存字第311號清償提存事件,提存人郭川上,因不能確知孰為受取權人,提存通知書乙件特予公告。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8 日
發文字號:(108)存 字第  311  號

主旨:本院受理108年度存字第311號清償提存事件,提存人郭川上,因不能確知孰為受取權人,提存通知書乙件特予公告。

依據:提存法第27條。

主  任  鍾  秀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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