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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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
標  題: 公告本院108年度除字第23號除權判決事件之判決要旨。

公告本院108年度除字第23號除權判決事件之判決要旨。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雲院忠民智108年度除字第23號
本文:
主  旨:公告本院108年度除字第23號除權判決事件之判決要
     旨。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550條、第564條。

附錄: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節本     108 年度除字第23號
聲 請 人 周艾霖  
代 理 人 周國金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理由部分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秋如
以上節本係照正本節錄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9  日
                 書記官 郭雅妮

附表:                             
│編號│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張數│股數│備考 
 0001 福懋興業  086-NX-0271243-3  股票  1  350
    股份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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