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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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凌股
標  題: 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貴照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08年4月9日107板金職一字第344號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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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貴照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08年4月9日107板金職一字第344號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各1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輝107司執凌字第5974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貴照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08年4月9日107板金職一字第344號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59744號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貴照、劉珮吟、簡世隆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節本:
  主旨:本公司定於108年5月21日上午10時在本司拍賣處實行     分配,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凌股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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