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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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標  題: 新竹地院國民參審模擬法庭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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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國民參審模擬法庭新聞稿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第2場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
    本院於108年3月28、29日,在本院第一法庭舉行107年第2場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
     本院前於外網公開本次模擬法庭之相關訊息,並開放民眾自由報名參加擔任模擬法庭之候選國民法官,民眾可自網路報名,或經由紙本向本院報名,民眾報名非常踴躍,計有351人網路報名,另有89人以紙本向本院報名。
本次審理程序係依「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之規定,選任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中間討論,且依草案第82條規定,於終局評議時,由法官與國民法官就事實之認定、法律之適用及科刑事項共同討論、表決。
有關國民法官之選任方式,因本次司法院擬定先訊問全部到院之候選國民法官,再進行抽選程序,故本次選任程序即依照草案第26條至第29條之規定進行。開始訊問時,先請每位候選國民法官自我介紹,由檢、辯及法院就有必要之候選國民法官為個別訊問,再由檢察官、辯護人均分別附理由、不附理由聲請不選任特定候選國民法官,法院並為不選任之裁定後,自到庭且未受不選任裁定之候選國民法官中,由電腦隨機抽選6名正取國民法官及2名備位國民法官。隨後進行國民法官宣示及審前說明,使國民法官能迅速掌握審判程序的運作及流程,並瞭解國民法官的權利與義務、刑事審判基本原則、以及本案相關的法律規定等解釋。
本次模擬法庭由審判長陳健順、陪席法官賴淑敏及受命法官魏瑞紅以及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國民法官共同組成,公訴檢察官由新竹地檢署陳中順、黃嘉慧檢察官擔任,辯護人則由新竹律師公會楊隆源、許民憲律師擔任。
    28日進行選任程序及審理程序,29日進行審理程序及庭後之交流座談會,感謝各界先進及來賓蒞臨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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