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3.28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plurk 分享至 line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 法官評鑑委員會
標  題: 法官評鑑委員會107年度評字第3號、第4號及第6號決議新聞稿
檔案下載:

法官評鑑委員會107年度評字第3號、第4號及第6號決議新聞稿

法官評鑑委員會107年度評字第3號、第4號及第6號決議之說明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司法院及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分別於107年4月11日、5月9日及7月16日具狀請求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陳○○法官進行個案評鑑,經本會以107年度評字第3號、第4號及第6號受理在案,並於108年3月8日第4屆第15次會議作成決議:受評鑑法官陳○○報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申誡。(全文詳附件新聞稿內容)。
回本頁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