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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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標  題: 臺南地院舉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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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地院舉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新聞稿

臺南地院舉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新聞稿
  本院舉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已於今日下午順利辯論終結,由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共同評議後,針對被告經起訴的各犯罪事實,判決結果如下:
(1)被告酒後騎乘機車上路部分:
   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7月。
  (影子團評議結果:與上開判決結果相同。)
  (原確定判決判處:與上開判決結果相同。)
(2)被告毆打被害人致死部分:
   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0年。
  (影子團評議結果: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2年。)
  (原確定判決判處: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3年6月)。
  此次在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熱情、專注的參與下,提出深入且寶貴的問題,透過票票等值的制度設計,讓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及評議表決,讓事實之認定及刑度之處理,能在汲取不同領域國民法官生活經驗的情況下,達到判決結果更貼近人民感情的目的。而擔任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長之陳欽賢法官亦會在參考「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之精神下製作判決書,事後寄交參與之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參考。
  本次模擬法庭宣判完畢後,隨即在本院十樓會議室進行研討會,本院非常感謝會中各方踴躍之發言,提供相當多的寶貴意見,使本次模擬法庭活動能順利完成,希望能供作將來制度研議、施行時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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