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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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少家登記處
標  題: 夫妻財產公告

夫妻財產公告

樣式檔:N:\JEDIT\RB\T004.TXT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登記處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14  日
發文字號:107財登字第 68 號
主旨:公告洪岳霖、阮氏畫於中華民國108年3月11日
    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第11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587號(案號為107年度財登字第68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洪岳霖  民國43年*月*日生。
      住所:彰化縣芬園鄉0村0路0段0號。
      身分證編號:N10****675
      妻:阮氏畫  民國53年4月16日生。
      住所:彰化縣芬園鄉0村0路0段0號。
      身分證編號:N26****430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管理權之約定:雙方各保有其財產之所有權,管理
      權及使用收益權。
    四、財產清冊:如附件財產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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