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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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標  題: 臺南地院舉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選任程序概況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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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地院舉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選任程序概況新聞稿

臺南地院舉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選任程序概況
  臺南地院於3月14、15日舉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由陳欽賢審判長、陳川傑法官、廖建瑋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臺南地檢署廖舒屏檢察官、黃震岳檢察官、蔡佳蒨檢察官擔任公訴人,另由邱銘峯律師、李汶宜律師、錢冠頤律師擔任辯護人,另並由洪榮家審判長、陳郁婷法官、陳薇法官,與另6位影子國民法官及2位影子備位國民法官組成影子團。
  本次候選的國民法官,是先依司法院研擬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第12條精神,在107年函請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從設籍臺南市、且連續居住4個月以上,年齡23歲至70歲的國民(共約120多萬人)中,所隨機抽選出1000名之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中,隨機抽取300名後,寄發本次模擬法庭的活動通知書,而接獲前開通知書自願向本院報名參加者共有31位,今日實際到場參與者有26位。
  今日上午是進行國民法官之選任程序,由審判長先進行程序說明及全體訊問後,再以電腦隨機將在場者抽籤排列順序成三組,由檢、辯進行個別訊問,復由兩造各自行使拒卻權後,再自剩餘的國民法官中,依序選任6位成為國民法官(分別為編號1、16、11、7、28、6)次2位成為備位國民法官(分別為編號15、17者),並正式與3位法官組成國民參與審判之合議庭,另編號為14、27、10、26、3、12、30、31則分別擔任影子合議庭之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並與另3位法官組成影子團。
  之後自14日下午至15日整日,進行審理程序,預計於明(15)日下午4時30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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