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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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人事處
標  題: 司法院108年第1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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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108年第1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司法院108年第1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一)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梁夢迪、林彥成、林幸怡、陳智暉、黃媚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許博然、許珮育、王婉如、劉思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曾名阜、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王瀅婷、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施懷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蔡牧容(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葉南君、簡仲頤、羅紫庭、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黃鳳岐、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周佑倫、朱政坤、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李可文,試署成績均經審查及格。
(二)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徐雍甯,候補成績經審查及格。
(三)同意發給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試署法官何宗霖勞工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楊珮瑛民事醫療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廖奕淳民事智慧財產、刑事智慧財產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林文慧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調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事法官陳賢德、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調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事法官張婷妮、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林宜靜等3人行政訴訟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林其玄稅務及行政訴訟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張惠閔民事營造工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四)同意頒給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前法官翁慶珍一等司法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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