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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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公示送達本院101年度存字第1055號受取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遺失提存通知書正本一件。

公示送達本院101年度存字第1055號受取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遺失提存通知書正本一件。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2 月 23 日
發文字號:中院麟(101)存字第 1055號
主旨:因聲請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遺失提存通知書
   正本一件,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01 年度存字第1055號提
   存物新台幣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
   期即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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