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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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標  題: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系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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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系列活動

為使國民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提升司法之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國民對於司法之瞭解及信賴,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於民國108年2月22日進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準備程序,並定在108年3月28、29日上午9時30分起,於二樓法庭區辦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審判程序暨交流座談會。
本次模擬法庭將由審判長蔡志明、受命法官林信宇、陪席法官顏代容以及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國民法官共同組成,公訴檢察官由南投地檢署檢察官黃天儀、張永政擔任,辯護人由南投律師公會律師張右人、吳宜星擔任,將就加重強盜罪案件進行模擬。並敦聘華誠聯合律師事務所常律師照倫、靜宜大學法律系許教授家源、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劉庭長柏駿、臺灣橋頭地檢署謝主任檢察官肇晶擔任評論員。
本次模擬審判程序以司法院「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為範本,採起訴狀一本、卷證不併送、證據開示、檢辯行開審陳述及由當事人自主調查證據等制度。
所謂「國民參與審判」,是指讓沒有審判專業知識、經驗的一般國民參與審判程序、聽訟、問案及評議時與法官立於對等討論及審議,做出最後判斷,實現國民實質參與的理想。祈國民參與審判不僅會使司法審判更透明,且藉由來自不同社會階層、出身背景,擁有不同生活經歷的國民,得以直接在法院形成判決過程中,提供寶貴的生活經驗、法律感情,及不同的價值觀,讓司法專業社群藉由國民的參與,獲得與外界對話與反思之機會。這樣雙方相互交流、回饋想法的結果,將可期待最終能豐富法院判斷的視角與內涵,進而提昇國民對司法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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