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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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標  題: 彰化地院辦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順利完成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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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辦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順利完成新聞稿

  彰化地院為配合司法院積極推動「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新制,並因應將來實施新制之需求,建構妥適之軟、硬體設施與參考作業流程,且藉由模擬審判法庭活動,使更多法官、檢察官、辯護人得相互觀摩、學習操作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程序,於本(108)年1月29、30日辦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並於上(12)月21日先行辦理準備程序。
  本次由彰院院長蔡名曜親自擔任審判長兼受命法官與陪席法官陳義忠法官、巫美蕙法官、6位國民法官及2位備位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彰化地檢署陳詠薇檢察官、劉彥君檢察官擔任公訴人,另由陳昱瑄律師、陳宏毅律師、江政峰律師擔任辯護人,並於選任程序時由候選國民法官中另抽選9名影子國民法官及1名備位影子國民法官組成影子團,採陪審制,由本院陳彥志法官協助進行,另邀請台中高分院張道周法官、彰化檢察署張嘉宏檢察官、律師公會劉雅榛律師及對國民參與審判制度學有專精之中正大學法律系王正嘉教授擔任評論員,司法院刑事廳蘇素娥廳長及邱鼎文法官亦在百忙中蒞臨指導運作過程。本次模擬法庭活動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有多達42位彰化女中同學全程參與,在延伸法庭中由刑事庭紀佳良庭長及王祥豪法官帶領下,全程參與整個模擬的活動。
  本次模擬案件(本院107年度參模重訴字第3號)檢察官起訴罪名刑法第332條第1項之強盜殺人罪,被告及辯護人則認為被告應係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前段之殺人罪,且符合自首規定並請減輕其刑,經過審、檢、辯三方實際運作訴訟攻防後,評決被告強盜殺人罪成立,並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而影子團部分,亦一致決認被告成立強盜殺人罪,並量處同樣罪刑。
  最後由蔡名曜院長主持交流座談會,所有參與本次模擬法庭活動人員均出席,首先由國民法官、影子團成員發表感言,均認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確實可以提升司法透明度、增進司法信賴度,希望這個制度能早日實施,接續由四位評論員就其等觀察所得提出寶貴意見,有助該制度實施後順利運作。座談會在分享建言及心得後順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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