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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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強股
標  題: 107年度司執字第117449號債務人陳慶德扣押執行命令1件

107年度司執字第117449號債務人陳慶德扣押執行命令1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9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107司執強字第11744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慶德之扣押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117449號債權人星展(台灣)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慶德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
   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強股書記官吳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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