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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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彰化地方法院政風室
標  題: 本院同仁於108年1月3日(星期四),於本院1樓拾獲新台幣若干元,若有遺失,請至本室洽領。

本院同仁於108年1月3日(星期四),於本院1樓拾獲新台幣若干元,若有遺失,請至本室洽領。

本院同仁於108年1月3日(星期四),於本院1樓拾獲新台幣若干元,若有遺失,請至本室洽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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