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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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人事處
標  題: 司法院108年受理律師、公設辯護人自行申請轉任法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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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108年受理律師、公設辯護人自行申請轉任法官公告

一、受理日期:108年1月7日起至3月8日。
二、申請表格下載:本院全球資訊網/業務綜覽/轉任法官業務/最新消息(http://www.judicial.gov.tw/work/work09.asp)/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申請轉(再)任法官應備文件一覽表。
三、申請資料郵寄:一律以掛號寄至本院人事處,收件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以寄件郵戳為憑,郵戳日期以108年3月8日為限,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自行申請轉任法官」字樣。
四、其他有關事項,請參閱公告,列印時請使用A4尺寸紙張,黑色字體單面列印(請勿雙面列印或彩色列印)。
五、如有疑問,請洽本院人事處,聯絡電話:02-23618577分機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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