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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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春股
標  題: 公示送達彰院曜106司執春字第49603號應受送達人賴爐等19人及其繼承人通知優先承買函一件

公示送達彰院曜106司執春字第49603號應受送達人賴爐等19人及其繼承人通知優先承買函一件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彰院曜106司執春字第49603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其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所示
   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6年度司執字第49603號債權人彰化縣員林市農會等
   與債務人賴火諒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民國107
   年6月5日將債務人賴火諒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
   價新臺幣901,000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賴爐2、賴能3、賴錦4、賴再柱5、賴利6、賴欲
   灣7、賴飲9、賴主10、賴斗11、賴鐵12、賴潭13、賴月椿
   14、賴庚柱15、賴黃綢16、賴萬貴17、賴湳18、賴勤19、
   賴圳20、賴崩21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經檢
   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
   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T40X0L2;
┌─────────────────────────────────────────────────┐
│106年度司執字第49603號 財產所有人:賴火諒                            │
├─┬───────────────────────┬───────┬──────┬────────┤
│編│ 土     地     坐      落   │   面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 ├───┬────┬───┬───┬──────┼───────┤      │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 小段 │  地 號  │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
│1 │彰化縣│員林市 │東北 │   │146     │8559.01    │4320分之36 │740,000元    │
│ ├───┼────┴───┴───┴──────┴───────┴──────┴────────┤
│ │備考 │重測前:東山段610地號。                                │
└─┴───┴───────────────────────────────────────────┘
~T40X0L2;
┌─┬──┬───────┬───┬─────────────────┬────┬─────────┐
│編│  │       │建築式│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  │基 地 坐 落│樣主要├───────────┬─────┤    │   拍定金額   │
│ │建號│--------------│建築材│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  │建 物 門 牌│料及房│           │要建築材料│    │  (新臺幣元)  │
│號│  │       │屋層數│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
│1 │103 │彰化縣員林市東│住家用│地面層  :50.84   │     │ 全部 │161,000元     │
│ │  │北段146地號  │、加強│電梯樓梯間:11.52   │     │    │         │
│ │  │--------------│磚造、│合   計:62.36   │     │    │         │
│ │  │彰化縣員林市東│1層樓 │           │     │    │         │
│ │  │南路155巷85號 │房  │           │     │    │         │
│ ├──┼───────┴───┴───────────┴─────┴────┴─────────┤
│ │備考│本件未保存登記建物,實際面積及坐落基號以本院勘測結果為準。               │
└─┴──┴────────────────────────────────────────────┘
~T64X4L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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