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9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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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觀護人室
標  題: 本院觀護人室於98年12月24日舉辦「因應大法官會議釋字664號解釋業務聯繫會議」。

本院觀護人室於98年12月24日舉辦「因應大法官會議釋字664號解釋業務聯繫會議」。

為因應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64號解釋,健全本縣少年保護工作,結合司法、警政、教育、社政、輔導等相關單位,建立完善少年服務網路,特舉辦此次會議。
一、會議時間:98年12月24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至中午12時40分。
二、會議地點:員林簡易庭1樓少年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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