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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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存所
標  題: 公示送達本院98年度存字第2796號受取權人唐憶淨遺失提存通知書正本一件。

公示送達本院98年度存字第2796號受取權人唐憶淨遺失提存通知書正本一件。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中院麟(98)存 字第 2796號
主旨:因聲請人唐憶淨遺失提存通知書正本一件,關係人對其領
   取本院98年度存字第2796號提存物新台幣2,618 元之聲請
   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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