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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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庚股
標  題: 107司執庚字第15512號之公告徵詢共有人張榮蘭之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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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司執庚字第15512號之公告徵詢共有人張榮蘭之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公告

例稿名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彰院曜107司執庚字第15512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張榮蘭之繼承人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
   所示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15512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與債務人張榮霖即王榮霖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已於民國107年10月30日將債務人張榮霖即王榮霖等所
   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以總價新台幣188,000元拍定在案
   。
 二、查共有人張榮蘭業已死亡,其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經檢
   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
   承購。
 三、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詳如附加檔案。

職稱:司法事務官
法官:劉俊佑
函稿代碼:5.24.4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優先承買公告(土34-1Ⅳ
     、強注44ヾ前)
股別: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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