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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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科
標  題: 107年度救字第154號公示送達相對人日盛國際精品股份有限公司之裁定正本1件

107年度救字第154號公示送達相對人日盛國際精品股份有限公司之裁定正本1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民晴七107年度救字第154號
本文: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日盛國際精品股份有限公司之裁定正
     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受理107年度救字第154號訴訟救助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日盛
     國際精品股份有限公司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於60日發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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