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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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標  題: 公告本院107年度金重訴字第12號馬英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因法庭旁聽席位有限,為維護法庭秩序,爰依規定核發旁聽證,領有旁聽證者始可入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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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院107年度金重訴字第12號馬英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因法庭旁聽席位有限,為維護法庭秩序,爰依規定核發旁聽證,領有旁聽證者始可入庭旁聽。

公告本院107年度金重訴字第12號馬英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因法庭旁聽席位有限,為維護法庭秩序,爰依規定核發旁聽證,領有旁聽證者始可入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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