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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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標  題: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邀請中央研究院兼任研究員焦興鎧專題講授「性別主流化及性騷擾之防治與處理」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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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邀請中央研究院兼任研究員焦興鎧專題講授「性別主流化及性騷擾之防治與處理」新聞稿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邀請中央研究院兼任研究員焦興鎧專題講授「性別主流化及性騷擾之防治與處理」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為強化同仁性別平權意識及性騷擾防治觀念,於107年9月14日邀請中央研究院兼任研究員、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歐盟中心兼任教授及財團法人勞資關係研究所所長焦興鎧教授,講授「性別主流化及性騷擾之防治與處理」,本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及中部地區地方法院院長、庭長、法官及同仁共百餘人踴躍與會聆聽。
 本院許金釵院長致詞表示焦教授長期耕耘性別議題,曾參與國內相關法規的制定,在性別平等學理與實務領域都有深入的研究。性別議題早期並未受到重視,近年來隨著社會發展,有關性別平等或性騷擾觀念的建立與正確理解,不管在案件審理上、職場中個人行為的界定或機關的應對處置,都值得加以關注,相信焦老師的演講必能加深與會者對性別平權的認識並破除對性騷擾問題的迷思。
 焦老師以他曾處理244件有關職場、校園之性騷擾案件,接受相關諮詢超過八百餘件的豐富經驗,向與會者強調性別平等及性騷擾的正確認識,不僅在於保護自己,更在於協助他人,所以應該調整「只要自己不做就事不關己」的態度。焦老師接著介紹性別主流化源起於1995年聯合國第4屆婦女大會及北京宣言,並解說因職場性別互動所衍生的辦公室戀情、同性結婚、職場性徇私、性騷擾、職場霸凌等法律爭議。關於本次研習重點所在的性騷擾議題,焦老師詳述性騷擾在其概念發源地-美國的發展背景及定義,並舉實例逐一解析我國性騷擾的重要類型,以及規範性騷擾法律的重點所在。此外,焦老師更不厭其詳的剖析有關性騷擾的各種迷思,分別從一般人、被害人、證人及被指控之行為人角度,描述他們對於性騷擾問題的迷思。最後焦老師也詳細說明如何據以判定性騷擾行為、其調查技巧及雇主應負的防治責任等等,使與會者對於職場性騷擾的構成與防治,有更深入的認識。
 焦老師幽默風趣,學養與實務經驗豐厚,案例生動實用,信手拈來,現場笑聲連連,與會人員均感獲益良多,本次課程也在熱烈的迴響中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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