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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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標  題: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第1場即草案第2輪「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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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第1場即草案第2輪「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新聞稿

  臺北地方法院繼今年年初舉辦第一輪「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活動,社會各界給予諸多建言、指教後,將再度舉辦第二輪模擬法庭活動,訂於民國107年9月14日上午9時30分起,在二樓第七法庭舉行準備程序(含庭後綜合座談);並將於107年10月17日上午9時30分起,在二樓第八法庭進行模擬法庭國民法官選任程序,17日下午2時30分起、18日上午9時30分起在第七法庭接續進行審判程序,於18日下午經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評議後宣判;之後再於19日上午9時30分在五樓大禮堂進行研討會。
  
  本次模擬程序將以「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版本為依據,一大特色是,選案後嚴格貫徹草案精神,由檢察官及辯護人各自向對方提出己方證據,法官於準備程序中依據雙方主張排定審理計畫後,雙方必須徹底聚焦於審理庭之訴訟攻防,各自舉證說服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不再像以前檢察官起訴被告時,便將所有卷證送交法院,職業法官拿著這厚厚一疊的卷證主導其後之調查程序,因而可能使法官在調查審理前就「戴上有色眼鏡」,對被告有罪或無罪產生偏見印象或預設立場,本次模擬,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相同,「事先不接觸卷證」,一切攻防法庭上見。

  此外,這次模擬也希望透過素人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合審合判、票票等值之制度設計,在事實認定及刑度決定上汲取國民生活經驗與智慧,使之成為刑事案件審判之關鍵,以求判決結果更貼近情理、更使人信服,而且,各地院幾輪模擬下來,已經發現模擬法庭宣判之判決刑度與真實案件判決確定之刑度有所差距,這次模擬結果又會如何?本案被告在何種動機、犯意下殺害長期臥病在床之同居老母?背後有無隱情?仍待屆時審理庭調查、辯論及評議後宣判揭曉,還請各方媒體先進及審檢辯學相關人士不吝蒞臨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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