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日:
10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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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人事處
標  題: 司法院107年第9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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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107年第9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司法院107年第9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一)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陳邦豪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
(二)調派司法院民事廳廳長邱瑞祥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試署法官孫健智,試署成績經審查及格。
(四)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彥君、葉詩佳、吳承學、林鈺珍、何孟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黃乃瑩、陳威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李欣潔、張毓軒、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俐文、林姿秀、何宗霖、蔣彥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郭哲宏、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賴映岑、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林奕宏、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廖晉賦(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林于捷、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碧玉、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官怡臻、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何一宏、張雅文、黃奕超、林明慧、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黃逸寧、羅婉怡、葉育宏、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林敬超、王碩禧、施君蓉、麥元馨、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朱貴蘭、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陸怡璇、許芳瑜、黃柏憲、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鄭富容,候補成績均經審查及格。
(五)同意發給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周泰德民事智慧財產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吳韻馨少年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調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事法官楊惠如、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碧玉行政訴訟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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